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答。
假设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尚未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那么对于行为人的惩罚可能仅仅是行政拘留,基于此类情况,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五日,同时也不能超过二十日。
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规定的拘留期限届满之时,当事人便可以离开看守所了。
然而,如果这类行为涉及到犯罪行为,行为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将会更长。
这段日子会包含刑事拘留的期限、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及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在检察院正式提出公诉之后,如果法院未作出判决或者虽然判定有罪,但却判处了缓刑,那么行为人便可以获得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