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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是否还能因子女抚养问题再起诉

的确是可行的。
在进行离婚协议之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依旧存在争议和纠纷的话,仍然有权采取进一步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的双方家长对于孩子抚养关系方面存在的新争议或协商意愿,可以依法依规进行执行。
若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任何一方只要具备适当变更抚养权这一正当理由,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由法院调查核实确认事实无误后,应给予充分的支持与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新修订: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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