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意外导致车辆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责任认定达成了共识,那么便可以直接撤离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并且各自协商关于车辆受损所产生的赔偿费用。
而这些涉及到的赔偿费用,则具体包括修缮费用、援救报酬、停车资费、替代交通费用、因无法运营而带来的损失、以及车辆价值降低等等方面的费用。
然而,如果责任认定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理应立即寻求警方帮助,并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事宜。
当地的交通警察机构将会迅速派遣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处理,同时还将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会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并开展定损等必要的工作流程。
最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使用年限以及车险保额等多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