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信用卡诈骗而涉及到的一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已足以构成
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并且由于其
诈骗金额相对较大,您有可能会面临被剥夺自由权(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
而这其中,只要是信用卡诈骗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到五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都可以视为是
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也足以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