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人是否有义务继续偿还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问题,国家法律规定如下:
1.当被继承人去世时,若他生前曾产生过债务,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在其接手并继承到的遗产范围内对这些债务进行清偿。
2.作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债务追偿诉讼。
3.若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才承担起了债务责任,他们应对从被继承人手中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的税款及债务。
4.若继承人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发现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超过了应偿还的债务总额,则超出部分可无需再行偿还;
但若已先行偿还,则无权要求债权人予以退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