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通常会按照以下法定标准进行
量刑:
对于情节较轻者,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相应
罚金;
若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
犯罪行为情节较为恶劣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施以罚金惩罚;
如果销售有毒害食品的行为导致人体死亡或者情节极其严重的,将被判定为重罪,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以及巨额罚款或财产充公等严厉处分。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法院会这样量刑:
行为人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