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分配问题,下列内容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二)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皆属夫妻共有;
(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权益之列;
(四)继承或是接受赠与所得财产,但若是明确指定只归属单方者则另行考虑;
(五)其余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