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家长在未成年或者无能力独立生活的子女方面具有抚养义务,然而,对于已经能够自立生活的成年人而言,他们的父母并不承担法定的抚养责任。
父母有权自行处置自己的财产,是否向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意愿。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父母明确表达了赠与的意图,否则任何形式的经济援助都应该被理解为是出于帮助目的的暂时性资金借贷行为,而非理所当然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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