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范畴的详细介绍:
首先,在当公民个人人身权益遭受严重侵犯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精神损害方面的索赔请求;
其次,若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人格尊严遭到侵害,那么受害方同样有权利依法要求侵权者作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再者,对于已经离世的人来说,他们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以及遗骨等相关权益若遭到了侵犯,其近亲属也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具有人身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受到了损害,那么受害者亦有权提出精神损害方面的索赔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