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合约之违反引发争议并提交至法院裁决,其诉讼有效期为三年。
然而,当原告权利自遭受损害之日起超出二十年时,则将无法得到法院的维护和保障。
在某些例外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原告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有效期。
诉讼有效期应自原告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被告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