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筹建分公司之初,并未规定必须进行清算流程,仅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即可合法运营。
由于分公司与公司在性质上存在差异,其设立过程并不严格参照公司设立的严谨规范,只需按照简易的注册备案及经营手续便可正式建立运营。
对于分公司而言,是指在财务、运营资金以及人员调配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的全面监管,但在法律地位上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分支机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