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仍可进行共同还款操作。
若两方达成共识决定共同承担债务,则双方均有权利与义务参与到共同还贷中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双方共有资产作为偿付途径,若未能全额清偿的,剩余部分应由双方商议并确定具体还款方案。
由此可见,尽管离婚已成事实,但两方仍旧有权在自愿的基础上携手共进,一同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并非具有对抗恶意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追讨欠款,而当其中一方先行承担了债务之后,便可依据先前的协议向另一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