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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关于婚前共同购买且只登记在其中一人名字下的房产,若面临离婚,具体分配如下:
首先,我们相信夫妻之间会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
如遇分歧,欢迎您向法庭申诉求决。
不过请注意,个人财产原则上是免于分割的。
至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通常情况下,法庭会将其判予某一方,而得到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作出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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