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时,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关键性的证据:
首先,物证,即与案情相关的物品及其相关信息;
其次,书证,这是指以文字或符号形式固定下来的与案情有关的文件、记录或者照片等;
接著,证人证言,即证人通过口头描述、书面陈述或者其他方式就案情所提供的可信度极高的信息;
此外,被害人陈述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是指受害者对于自己遭受侵害的情况所作的详细描述和陈述;
最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新型证据也逐渐成为定罪的关键因素。
只要这些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且是由被害人或侦查机关合法收集而来,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后,便可作为定罪的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会被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