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公司所订立的合同在满足了合同成立所需的基本要素时,它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法律效力。
从法学理论角度来看,合同生效的必需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维护交易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之一。
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表达意愿时应当是真诚且明确的,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压力或欺骗的影响。
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然而,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将某些特定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时,若缺少这些形式上的要求,那么该合同便无法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