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申诉,应向上诉之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若是案件涉及到众多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普通市民,亦可向做出原裁判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相关公民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满,依法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审理和处理该事项的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