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者因过失导致诱发了交通意外车祸事件并实施了肇事逃逸的恶劣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而言,罚款金额可从200元起至2000元止。
若该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则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驾驶执照,而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驾驶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