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警方未能立案,当事人享有权利索取其签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了解不予以立案的具体缘由。
同时,《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在收到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倘若当事人坚信公安机关未就应予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可向当地检察机关表达诉求。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未立案的具体原因或理由进行审查;
如经核实,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理由无法成立,便将通知公安机关为此案立案。
然而,当公安机关接收到上述通知之后,必须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