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程序为:
当案件当事人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时,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审核批准,同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是提供可靠的保证人才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在众多的情况下均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惩罚,或者他们可能因为可能会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给社会带来的潜在风险较小;
再者,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他们所处的环境对社会造成的威胁较小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