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诈骗罪的刑事追诉中,通常将人民币2,000元视作犯罪起始点。
对于因犯罪未得逞而情节严重者,亦应依法判定其刑事责任。
2.当诈骗金额累积达到了20万元时,便可以归类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数额巨大的详细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相应的罚金。
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