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严格遵守合同并非违法之举,而是一种构成违约的行为;
若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履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违约责任通常会以多种形式体现,例如继续履行原定合约内容、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或者向受害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所谓的“违约责任”,实际上是指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从而导致另一方遭受了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因此,该方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