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投毒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投毒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投毒活动被视为危及公共安全犯罪
在特定情况下,倘若行为者实施了向社会公众投放具有毒性、放射性或传染性的病原微生物等物质的行为,并且此种行径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但尚未酿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将可能被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无疑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有权对此类行为者予以严厉制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修订:2024-05-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