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构成生产有害食品罪者,通常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给予相应的罚金。
如若造成极其恶劣的食物中毒事件或是其他类型的严重食源性疾病,足以对人类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话,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需缴纳罚金。
而当此类犯罪行为导致人员伤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度严重伤害时,将被视为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应按照其他罪名进行量刑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