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村地区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建造的各类建筑物,如没有获得相应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在农用地区域或农村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施工建设的行为,都将被定义为农村违法建筑。
对此类违章搭建养猪场所的事件,应当由当地具有行政监管职责的政府机构发布公告,对违建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规建筑。
若责任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且仍未主动履行拆除义务,则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迁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