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只要构成了犯罪行为,就必然会留下案底记录,这与涉案人员是否承认所犯之罪并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也正是基于此,即使是在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情况下,仍然会产生案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主动且诚实地承认自身罪行,同时认可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表示愿意接受司法机关所判处的相应惩罚,那么,他们将有资格获得法律的从轻或减轻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