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明确指出,在未经授权或审核的情况下,由他人代替自己签署的合同皆属无效,但若存在委托授权的相关协议,则此类情形下所签订的认购合同仍具有相应效力。
通常情况下,认购合同需由购房人亲自签字以作确认,此乃每位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然而,若认购人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笔签字,可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其他成年公民作为其代理人,代为签署并加盖指纹。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具备认购人的书面委托书,代理人代为签署的行为即视为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