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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既遂量刑指南

对涉及对于故意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犯罪行为实施者进行定罪量刑的规范,应当具体规定如下:
若被告人触犯了该项罪名,且情节严重的话,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附加罚款;
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款;
至于单位方面,如果其有此类违法行为,那么将实行双重处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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