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那些旷日持久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的解决方案如下:
首先,在经过合理的催告后,如果发包方仍然未能按时付款,那么除了依据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而无法进行折价或拍卖之外,承包商有权与发包方协商,将该项工程进行折价处理;
其次,承包商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工程进行依法拍卖,并且承包商有权利就该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