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民事责任案件时,免除责任人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受害人是故意或犯下严重过失才导致自己遭受损害,那么责任人则无需承担责任;
若是因为无法抵抗的自然力量所引发的对他人的损害,责任人也将无需负责;
此外,如果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若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而产生的损害,只要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责任人同样可以豁免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