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有无结婚证明,亲子父母对于子女而言都具有应尽的抚养责任。
在未颁发结婚证书的情形下若选择分离,那么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用呢?这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育有子女。
假如彼此之间已有子女存在,那么非亲自抚养孩子的那位即需承担相应部分的孩子抚养费用。
若是另一方并未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则抚养孩子的一方便可代表孩子的权益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