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死亡赔偿金额的方式方法如下:
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乘以20作为赔偿的起始数;
但是,若受害者超过60岁,其年龄每增长一岁,该项金额便减半;
同时,对于75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其对应赔偿额只需乘以5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