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破裂导致的解除,关于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事宜,应由孩子的双亲共同商议决定。
如若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提起诉讼,交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权威判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原则上应由母亲亲自照料;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做出公正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法院应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