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此项债务被确认属为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之义务,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作为其配偶之女方需同样负起相应的偿还责任。
反之,若此项债务并未被确认为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之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即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这类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以及对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方面的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