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向当地政府发起投诉并提出控诉;
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无法获得相应款项的征地行为是完全非法的。
首先,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若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或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大过的纪律处分;
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而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会受到开除的严厉处罚。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将追究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将追究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