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民身故之后,并非无需偿还债务,若存在下列几种状况,则需继续偿还相应债务:
首先,当债务人离世时,其法定遗产继承人应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欠债进行偿还;
其次,如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且债务又有人保担保的情况下,应由保证人承担起保证责任;
再次,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配偶也应对此债务负责;
最后,若上述三种情况均未出现,则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无需再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