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情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情形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该罪名的起点是,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需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单位则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规模;
其次,涉及的受害人数也需要符合相应标准,即个人参与者应超过30人,而单位客户达到150人以上;
最后,对于由此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情况,要求个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单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则需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涉及的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