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交通事故时,对由于该事故而成为第三方受害者的赔偿范围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是医疗费用部分,具体数额需依据医院提供的正式收费收据来予以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部分,其金额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收入情况来综合判断;
再者是交通费部分,这部分费用需要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
此外,还包括了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