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伙企业若面临分立的境况,首先应依据合伙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资产分配安排;
如遇协议未作明确规范之情况,可参考各合伙人实际投资额度为依据,进行资产划分处理;
然而在确实无法判定投资比例的情形下,各合伙人需自行协商确定合适的资产分配方案;
若是经过努力仍未能达成共识,各方均有权诉诸法律途径,请求法院裁决最终的资产分割方案。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