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中,若出现时效中断的现象,是可以等到中断的原因得以消除后,自该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
然而,债务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仅为三年。
具体而言,其起算时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进行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权利损害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如遇特殊情形,权利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