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约的结构通常由如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首先是引言部分,其核心内容主要涵盖了具有合法注册身份的当事人的正式名称或者字号信息、所属国家及其公民身份、经营活动业态及法定常驻地址等关键信息;
其次,正文中包含了合约的主体内容以及作为法律依据保障条款所组成的部分;
最后,在结尾段落处,明确标注出了合约签署的具体日期与地点等相关信息。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