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标人之间私相授受竞标价格或者投标者与招标主办方暗中勾结竞标的行为,如果被发现存在如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都将被视为刑事犯罪,予以司法追究和法律制裁:
首先,此举侵害了招标人和投标人乃至整个国家、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其违法所得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
再则,已中标项目的总价超过了四百万元人民币;
最后,如他们采用了威胁、欺诈或者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标。
此外,即使没有达到上述金钱数额的标准,但是在过去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而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且再次串通投标的行为也会被视为刑事犯罪。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将被视为刑事犯罪。
对于那些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