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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漏水谁负责

回迁房漏水谁负责
2024-05-12 18:45:26 已帮助279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回迁房漏水谁负责
1.首先需要确定问题所发生的地理位置究竟是属于公共区域还是专归私人领地范畴之内,如果该位置涉及到公共空间领域,那么便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此部分区域的维护工作。
若所在小区内未设立物业管理公司,则该轮责任及相应的费用应由共享该区域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反之,若是私人领地范围内出现了渗水、漏水现象,那么责任方业主就必须承担起维护责任以及相关的费用支出。
2.倘若事故已经造成了业主的财产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第一时间内对事故现场及其受损财产进行详细的拍照和录像记录,如有可能的话,还可考虑进行公正取证。
在相关证据收集完毕之后,务必尽快将受影响的财产从渗水或漏水区域移出,以防损失进一步扩大。
3.此类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与相关责任方展开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期间,您还可以申请对渗水或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同时对修复所需的具体金额进行评估。
在正式提出起诉之前,您可以先寻找具有相关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修报价,这将成为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
4.在处理渗水或漏水纠纷方面,业主既可以主张责任方进行维修,也可以选择要求维修方支付维修费用并自行组织维修工作。
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其中之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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