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若行为者蓄意纵火并导致了至少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则可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所涉及的罪名便是“放火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所谓“放火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而对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和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众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