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有行为者散播涉及色情内容的视听资料,且情节严重,便可能构成了违法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种犯罪行为,法院可依照情节轻重程度,判决被告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等的刑期。
除此之外,需要特别明确的是,该罪名所指的“传播”并不仅限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而是包括在社会范围内广泛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频、图像等各类色情制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