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且其实际上采取了虚假失踪的手段逃避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收到债权人的诉讼申请之后,法院通常会选择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召集债务人到庭应诉。
若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未出面回应,那么法院将对借贷关系明确清晰的案件进行深入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即便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找到,但只要原告能够提供确切的债务人信息,包括姓名、户籍等关键性资料,依然有权利在法院立案并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