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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以怎么处罚

山东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5-12 15:25:17 已帮助9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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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以怎么处罚
依照我国法律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有关责任人选择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此类行为给予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作为行政处罚
同时,该部门还会吊销涉案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其终身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此外,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会把对涉案人员终身禁止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录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中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并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他们将面临3年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倘若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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