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交通意外之后,受损车辆是否能够得到贬值费用的赔偿呢?答案暂时未知。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尚未对此类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为了更好地减少诉讼纠纷,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车辆贬值损失在每辆受影响的汽车上都可能会产生。
假设所有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无论损伤程度如何,都坚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便相当有可能引发大量原本不上庭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进法庭,这显然会大幅度消耗司法资源。
因此,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任何一方涉及到车辆贬值损失的主张,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