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构成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1、所侵犯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利益主要为国家针对淫秽物品的管理规范与公共秩序;
2、其犯罪行为表现在客观方面具体体现为涉及到散布淫秽书籍、电影、录影碟片、录音带、图片以及其他所有相关违禁物品的活动,且情节严重;
3、该类犯罪的实施者通常为普通公民;
4、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犯罪意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