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若在交通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事故,但并未涉及到人员伤亡,且事故双方对于事实和原因没有异议,便可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秩序,自行商讨解决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
然而,如果事故发生后,双方未能及时撤离现场,那么应快速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若仅仅导致了轻微的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已经明确,那么当事人应该首先撤离现场,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