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知悉,提交申请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事宜时,所需携带的主要材料包括:
由贷款银行提供的相关文件,涵盖所述银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他项权属证明文件及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等;
同时,还需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机动车所有权证书等相关个人资料,并前往当地市级车管所的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